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要求2020年7月份開始按照ICH指導原則開展研究《生物技術生物制品質量:生物技術/生物制品穩定性試驗》,其中就包括Q5C,Q5E。
藥品評審中心(CDE)在2020年9月上線了《臨床試驗期間生物制品藥學研究和變更技術指導原則》 要求如下:
“確證性臨床試驗階段,應參考 ICH Q5C、《生物制品穩定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等相關指導原則制定全面的穩定性研究方案,以支持擬申請上市產品貯存期的設定[F]。應在藥物研發階段進行原液的影響因素試驗(如特別 pH、光照、振蕩、凍融、高溫、氧化等),并在上市申請前完成,以確認原液內在的穩定性、潛在的降解途徑及擬用的分析方法穩定性指示能力與適用性。"
應明確所有連續步驟的工藝流程,包括相關的工藝參數和過程控制(IPCs)[E]。如需要對相關的IPCs進行修訂,應重新考慮檢測項目和相應的可接受限度的適用性。應適時對工藝參數和過程控制結果進行評估,以確保工藝和產品質量可控,進行趨勢分析和統計分析(如適用),并評估對產品質量的影響。應說明原液的貯存和運輸條件[E]參照國內外指導原則并結合現有的經驗和認知,臨床試驗期間對安全性有潛在影響的藥學變更事項,包含但不限于:原液:放寬儲存條件,或因為安全性原因變更儲存條件[E]Q5C:生物技術生物制品質量:生物技術、生物制品穩定性試驗用于穩定性試驗的原液質量應能代表用于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以及規模化生產制品的質量。此外,中試規模生產的原液,生產工藝和貯存條件與規模化生產相比應具有代表性。由于大多數生物技術產品及生物制品需明確規定貯藏溫度,因此,進行真實時間/真實溫度的穩定性研究,條件應與規定的貯藏溫度相同。Q5E:生物技術產品/生物制品在生物工藝變更前后的可比性某些生產工藝的變更,即使是微小變更,也可能造成變更后產品穩定性的改變。因為蛋白質通常對工藝變更非常敏感,任何可能引起蛋白質結構或純度和雜質譜改變的變更,都應評估其對穩定性的影響,如緩沖液組成、加工和儲存條件、有機溶劑的使用。
評審中心2020年對生物制品上市評審過程中關于凍融方面的意見③ 僅對工藝操作參數進行驗證,缺少對過程控制水平和工藝性能的評估和驗證。④ 缺乏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持續工藝驗證的意識。提交上市申請時,應采用商業化規模、代表性工藝和批次( 至少連續 3 批) ,盡可能考察工藝差條件開展工藝驗證,以確認擬上市工藝的穩健性。制劑工藝驗證應關注原液凍融、混合、除菌過濾、無菌灌裝、凍干工藝等;
而需要注意的是,原液凍融在實驗室規模和實際生產規模方面差異巨大。凍融曲線將會隨著體積大小,形狀,接觸材質,冷凍方向等因素發生改變。
在實驗階段,小體積比如300ml放入超低溫冰箱。一般曲線是這樣的。

大體積,比如3.5L,瓶子的曲線是這樣的: